“逆龄”这个概念近几年相当火。记者调查发现,一款名为“她龄”的品牌在销售产品时标明“抗衰”,号称能“激活深层活力”“超越医美极限逆转肌龄密码”。这种做法符合相关规定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产品身份模棱两可
“本产品拥有六大黄金抗衰成分,高效抗皱一次见效,想要下颌线消失就用它!双下巴脂肪堆积就用它!苹果肌下垂法令纹严重就用它!让它颠覆我们的认知,开启涂抹式居家医美时代抗衰革命……”日前,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一套名为“她龄抗皱青春液/她龄抗皱抚纹蜜”的套装,凭借着绝对吸睛的宣传语引发消费市场广泛关注。
“她龄”宣称,“她龄抗皱青春液/她龄抗皱抚纹蜜”具有抗皱、紧致、提拉、抗衰、深净化、强疏通和高激活的特点,具有两大核心技术、四大焕颜系统以及多项专利加持,在不打针、不吃药、不手术的情况下即可重塑皮肤三道“紧”戒线,靶向解决肌肤早衰问题。
在短视频平台上,自称是康力新未来创始人的王可娜介绍说:“‘她龄’主打的是抗衰领域,现在主要推荐的‘她龄’抗衰套装是可以做到涂抹后就能提拉紧致皮肤,且使用一次就能立竿见影看到效果。”
王可娜表示,“她龄”抗衰套装可以直达渗透到细胞,从细胞的“根部”帮使用者达到内紧式外提拉。同时,如果叠加“她龄”护肤品一起使用,还可以达到超越医美的效果。“我今年39岁,在使用两个月‘她龄’产品后整张脸视觉上至少年轻5到10岁。”她讲解道。
明明产品宣传页上写的是“她龄抗皱青春套”,怎么就变成了“‘她龄’抗衰套装”?
记者调查发现,“她龄”这款套装产品在宣传时除介绍成分和使用方法外,还重点突出“抗衰黑科技开启年轻逆龄美肌”这一概念,并提出“全维抗衰”“抗衰不分年龄”,以及“20锁龄/预防衰老”“30减龄/对抗初老”“40逆龄/抵抗衰老”三种不同的情况。
经常购买护肤品的90后消费者刘雨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我关注‘她龄’的产品已经有一段时间,尤其随着年龄增长对护肤品的期待也越来越高,每次看到它的产品功效介绍都有想下单的冲动,尤其是看到品牌宣称‘抗衰’‘逆龄’等功效。”
记者注意到,在整个短视频平台宣传过程中,王可娜一直主动强调其销售的这款套装是涂抹式抗衰居家医美产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禁止使用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描述。其中,抗衰老、逆龄生长、促进睫毛增长等虚假性词语均在日常宣传中不能提及。
那么,“她龄”这款套装真实身份是否如王可娜所说的是“医美产品”?是否可以凭借着特殊身份不受化妆品相关规定限制?
真相浮出水面
记者在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并无“康力新未来”相关信息。记者查询“她龄”品牌发现,她龄(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等,并无任何医美业务在内。值得一提的是,8月12日,她龄(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正在进行债权人公告。
在采访期间,记者曾多次尝试联系“她龄”相关人士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以及备案编号,以查询相关身份。不过,对方每次都以“肯定正规”为由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为了验证对产品属性的猜想,历经多日,记者终于以意向客户身份接近了一位自称是“她龄”品牌主理人身份的人士。她向记者发来的“她龄抗皱青春套”外盒包装显示,“她龄抗皱青春套”是广州君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该款产品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为粤妆20161519,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3277687。
记者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信息系统查询发现,“她龄抗皱青春套”属于国产普通化妆品,其功效评价结论为“具有保湿、抗皱功效”,备案日期为2023年7月7日。其中,“保湿”和“抗皱”功效宣称评价项目分别为文献资料简述和实验室试验简述。这意味着,“她龄”品牌所宣称销售的“医美产品”实际上就是化妆品。耐人寻味的是,当记者拿出上述信息再次询问王可娜时,她也明确表示:“她龄”品牌销售的产品是化妆品。
之后,记者以同样的问题询问那名“她龄”品牌主理人,对方却又将“她龄抗皱青春套”宣传的重点放在10大特色上,并宣称有诺奖成分加持、前沿技术、全球甄选原料商在内多项优势赋能,让抗衰成为可能。然而,以“她龄抗皱青春套”宣称的保湿功能为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信息中明确显示,甘油是化妆品中最早使用和最普遍的保湿剂,其产品来源广、价格低、具有特定功效,是化妆品的优质保湿剂。
记者调查发现,“她龄”品牌并非完全独立的新企业,而是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集医药、物流、直销、电子商务、加盟连锁、国际贸易于一体的综合企业,在国内保健护理领域颇具市场影响力。8月27日,记者致电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询问其“她龄”品牌相关身份是否属实时,得到了肯定的回复。
至此,“她龄”品牌的身份属性已然明朗。
律师观点
违规宣传构成虚假广告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婉瑜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逆龄”一词,从字面意思理解,含有逆转年龄、逆转衰老的意思,在化妆品宣传的时候使用这个词语,容易让消费者理解为使用化妆品之后,就能让皮肤回到年轻状态,有抵抗衰老的效果。《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并且,《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宋婉瑜认为,商家对于化妆品宣传的内容,尤其是可能涉及化妆品功效的用词,应当在注册或备案的功效范围内,需要有相应证据证明消费者在使用该化妆品后能够具有相应效果,例如消费者使用产品的测试报告、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等。“但是结合‘逆龄’一词的含义理解来看,商家很难具有足够证据来证明消费者使用这个产品后就能达到逆转年龄、逆转衰老的效果,此时就会使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性能产生错误认知,就会涉嫌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她说。(记者 吴博峰)